你在你变现的果报当中,它本来是因缘和合的假相,本来只是一个能量的释放,但是你自己捏造一个自我——恒常住、不变异、有主宰性的我。有一个我,就有我所——这些是我所受用的,那么你就把一个平等的法界,本来是一个剎那剎那生灭的、果报的平等一真法界,你把它切成两块:一个是我,一个是我所。这个是谁弄出来的呢?第七识,思量能变,由我去执着这一切的我所。当然每一个人的执着不一样,有些人对外境的执着很重,有些人比较轻薄。这个我法二执,每一个人不太一样。总而言之,我们一定会在生命的果报当中,捏造一个自我概念出来。
——节录自《唯识学概要》